新華網西安10月4日電(記者石志勇)陝西省漢中市寧強縣兩名青年為滿足揮霍需求,竟打起了寺廟香火錢的主意。法院日前對這兩人分別作出了10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  寧強縣法院介紹,現年19歲的鄭某是寧強縣大安鎮乾溪溝村五組村民,2011年3月因搶劫、盜竊罪被判刑。刑滿釋放後,鄭某不思悔改,和本鎮18歲的陳某經過踩點,於2013年6月12日21時許竄至寧強縣寬川鄉蓮臺寺。由陳某望風放哨,鄭某潛入寺內盜竊善款2200元,所盜贓款被全部揮霍。同年7月8日,鄭某還受本鎮青年胡某糾集,參與了胡某“教訓”本鎮青年張某的行動。在大安鎮鐵路橋處,鄭某用木棒和皮帶朝張某身上亂打致使其多處軟組織損傷。案發後,寧強縣公安局大安派出所不僅查清了鄭某、胡某故意傷害他人一案,還破獲了鄭某盜竊蓮臺寺善款一案。
  寧強縣法院日前對此案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,對鄭某兩罪並罰,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,並處罰金1500元;判處胡某有期徒刑6個月,緩刑一年;對陳某單處罰金500元。
(編輯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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