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最高檢監所檢察廳獲悉,截至5月底,全國檢察機關已發現違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線索188件,已建議將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247名罪犯收監執行,其中副廳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18人。同時,立案查處相關職務犯罪案件30件40人。
  “三類罪犯”超四分之一在社區矯正場所服刑
  今年3月20日,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啟動開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,要求重點監督職務犯罪、金融犯罪、涉黑犯罪等“三類罪犯”刑罰變更執行情況,嚴查背後的司法腐敗。
  檢察機關對“三類罪犯”的總體情況和基本底數進行了摸查。截至5月底,共清理摸查“三類罪犯”90925人,其中職務犯罪罪犯52819人、金融類罪犯25599人、涉黑類罪犯12507人,他們當中有66718人在監獄服刑,240人在看守所服刑,23967人在社區矯正場所服刑。
  發現違法減刑假釋監外執行案件線索188件
  專項檢察活動中,全國檢察機關共發現違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線索188件。對發現的違法線索,檢察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職責,進行監督糾正。在發現和糾正不當方面,海南省檢察院監督糾正看守所對職務犯罪罪犯許某違法保外就醫案1件,監督糾正法院對職務犯罪罪犯陳某違法暫予監外執行案1件等;在建議收監執行方面,四川省原廳級職務犯罪罪犯劉某被判死緩,後因患病被保外就醫,今年辦理續保時,在四川省檢察機關的監督下,被依法收監執行。
  嚴查隱藏在違法刑罰變更執行背後的司法腐敗,是這次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活動的另一主要任務。截至5月底,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及違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的職務犯罪案件30件40人。  (原標題:18名原副廳以上罪犯重新收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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